壮族文化

论壮语立法保护的紧迫性与制度完善路径——基于两千万壮族母语存续危机的思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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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10

Aen minzcuz ndeu bietdingh aeu miz di vunz gvansim gwnzmbwn , aen minzcuz neix cij miz maqmuengh ; Aen minzcuz ndeu dan dwg gvansim gij saehcingz laj din , couh mbouj miz daengzcog .

一个民族必须有一些仰望星空的人,这个民族才有希望;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,那是没有未来的。

作者:陆海德 语言学家、广西蓝粤网总部培训中心创始人

摘要


壮语作为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的母语,承载着骆越民族千年文化基因与民族精神内核,当前正面临代际传承断裂、使用场景急剧萎缩的严峻生存危机。尽管2018年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正式实施,但条例以“鼓励倡导”为主、缺乏强制性执行与问责机制,导致地方政府落实缺位,壮语保护始终停留在民间自发层面。在升学就业、职业资格认证等关键社会领域,汉语单一考核标准进一步挤压壮语生存空间,加速其功能性消亡。本文通过梳理壮语使用现状数据,剖析现有立法缺陷与制度性保障缺失问题,借鉴国内外濒危语言立法保护经验,提出强化壮语立法刚性、完善配套执行机制的具体路径,旨在为守护壮语母语、维系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文化格局提供法理与实践参考。

 

关键词


壮语;濒危语言;立法保护;代际传承;制度保障
 

一、引言

语言是民族文化的载体,更是民族身份认同与精神传承的核心纽带。壮族作为中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,总人口已突破2000万,壮语(Vahcuengh)作为其民族母语,历经千年传承,是骆越文化、岭南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现代化、城市化快速推进的时代背景下,壮语却陷入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,代际传承呈现断崖式崩塌,逐步从全民通用语言沦为“老年语言”,濒临功能性消亡边缘。

相较于早茶文化、传统节日等民俗文化逐步得到立法保护与社会关注,承载千万人民族记忆的壮语,却始终未能获得刚性、有效的立法保障。现有地方条例执行力不足、制度性保护体系缺失,让壮语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被边缘化,两千万壮族人民的母语权利难以得到有效维护。在此背景下,重新审视壮语立法保护的紧迫性,完善现有法律制度、强化执行力度,成为阻止壮语成为历史绝响的关键举措。

二、壮语生存现状:代际传承断裂与消亡危机加剧

(一)核心使用群体老龄化,语言活力急剧衰竭

人口统计与语言调研数据显示,壮族庞大的人口基数并未转化为壮语传承的内生动力,壮语使用群体呈现严重的老龄化特征。当前,能够熟练使用壮语开展日常交流的人群中,85%以上为40岁以上中老年人,中青年群体成为壮语传承的断层地带[1]。在广西城镇及城市地区,年轻一代壮族群众基本放弃壮语使用,仅在部分偏远农村地区,壮语仍保留有限的日常交流功能,语言整体生命力持续衰竭。

(二)代际传承崩塌,年轻群体母语掌握率持续走低

壮语传承的核心危机集中体现为年轻群体母语能力的全面退化,代际传承链条彻底断裂。数据表明,30岁以下壮族青年中,熟练掌握壮语的比例仅为15%;20岁以下青少年群体,这一比例降至8%;而10岁以下壮族儿童中,能够流利使用壮语的比例不足5%[1]。从青少年到学龄前儿童,壮语掌握率呈陡峭下滑趋势,意味着壮语在家庭、校园两大核心传承场景中彻底失守,若无系统性干预,将在两三代人内彻底丧失日常交流功能,仅留存于文献与文化记忆之中。

(三)传承场景全面萎缩,家庭堡垒逐步瓦解

语言的存续依赖稳定的使用场景,当前壮语的使用空间被持续挤压:校园教育中壮语长期被排斥在核心教学体系之外,公共服务、政务办理、媒体传播等领域壮语覆盖率极低,社会层面完全形成汉语单一通用语境。研究证实,单纯依靠家庭传承的语言,代际延续成功率不足30%[1];而在社会环境全面排斥壮语的背景下,家庭传承也失去支撑,越来越多壮族家庭主动放弃壮语教育,选择以汉语作为家庭交流语言,壮语传承的最后一道防线逐步瓦解,其消亡已从潜在风险变为现实危机。

三、壮语危机根源:现有立法缺陷与制度性保障缺失

(一)现有地方条例刚性不足,执行落实全面缺位

2018年8月1日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,这是广西针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的专项地方性法规[2]。《条例》虽对壮语的学习使用、研究保护作出相关规定,但其核心条款以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”“支持”“提倡”等倡导性表述为主,未设定明确的强制性执行标准、问责机制与考核体系[3]。

相较于交通法规等具备强制约束力的法律规范,该《条例》缺乏刚性约束效力,导致各地政府缺乏落实动力,将壮语保护工作视为“软性任务”,在经费投入、教育推进、公共服务落地等方面消极作为,双语教学、壮语媒体传播、政务双语服务等核心举措难以推进,《条例》沦为形式化条文,无法发挥实质性保护作用[4]。

(二)教育体系排斥壮语,母语传承失去核心载体

教育是语言代际传承的核心途径,而当前广西基础教育体系完全将壮语边缘化。从小学到高中,全区统一采用汉语教材,绝大多数壮族聚居区学校未开设壮汉双语课程,学生全程无机会系统学习母语[5]。同时,校园内普遍存在限制、排斥壮语使用的现象,部分教师自身不具备壮语能力,甚至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使用壮语交流,彻底切断了青少年接触、学习壮语的渠道,让壮语失去了校园传承的核心载体。

(三)职业发展与语言挂钩,形成强制性语言替代机制

在社会竞争与职业发展领域,汉语成为唯一准入标准,形成了对壮语的强制性替代,这是壮语传承断裂的关键制度性因素。当前,教师资格证、工程师证、医师证、律师证、驾驶证、电工证,焊工证,厨师证等所有职业资格认证,均以汉语为唯一考核语言;升学考试、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招聘等核心人生节点,同样以汉语水平为核心考核标准[6]。

壮族群众若不掌握汉语,便无法获得任何职业准入资格,彻底失去向上流动的机会;即便掌握壮语,也无法在职业发展、社会竞争中获得任何优势。这种制度设计迫使壮族家庭放弃母语教育,倒逼年轻一代割裂与壮语的联系,形成“不学壮语、不用壮语”的社会共识,从根源上扼杀了壮语的传承动力。

(四)社会应用场景缺失,壮语失去生存土壤

壮语的存续需要全方位的社会应用场景支撑,而当前公共领域壮语服务全面缺失:广播电视中壮语节目占比极低,且播出时段边缘化,影响力微乎其微;政务窗口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等公共服务系统,未建立壮语服务机制,基层工作人员普遍不具备壮语沟通能力;同时,壮语缺乏统一标准化推广,不同地区壮族群众甚至需借助汉语才能实现交流,壮语的族群情感纽带功能彻底丧失,失去了基本的社会生存土壤[7]。

四、濒危语言立法保护的国内外经验借鉴

(一)欧洲濒危语言立法保护实践

《欧洲区域或少数民族语言宪章》为濒危语言保护提供了成熟的立法范本,其通过确立少数民族语言的法定地位,明确政府、社会机构的保护责任,以强制性法律条款推动语言保护落地,实现了濒危语言的有效复兴[8]。以英国康沃尔语为例,该语言在18世纪末已基本功能性消亡,20世纪后期依托宪章开展立法保护,通过法律保障其在教育、媒体、公共服务中的使用权限,推动语言复兴,目前具备日常会话能力的使用者已从不足百人恢复至约3000人[1]。

(二)欧盟少数民族语言法律保障实践

欧盟通过专项立法,赋予加泰罗尼亚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法定地位,将语言保护纳入政府刚性考核范畴,不仅强制要求教育、公共服务、媒体等领域保障少数民族语言使用空间,更通过法律扶持推动语言文化创新发展。加泰罗尼亚语在获得法律保障后,迅速激活现代生命力,催生了全新的文学、影视创作浪潮,实现了语言传承与时代发展的融合[1]。

国内外实践充分证明,立法是濒危语言保护的核心抓手:只有通过刚性法律确立语言地位、明确责任主体、规范社会应用,才能构建全方位的语言防护体系,阻止语言消亡,激活语言传承活力。

五、壮语立法保护的完善路径与实践建议

(一)修订现有条例,强化法律刚性约束力

针对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刚性不足的问题,启动条例修订工作,将“鼓励倡导”条款转化为强制性法律义务,明确县级以上政府、部门、社会机构的壮语保护职责,设定严格的问责机制与考核标准[9]。将壮语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,对消极落实、拒不执行的单位与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,让壮语保护从“软性倡导”变为“硬性约束”。

(二)构建壮汉双语教育体系,筑牢校园传承根基

以立法形式明确壮汉双语教育的法定地位,强制要求壮族聚居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全面开设壮语课程,将壮语纳入地方教育和中考高考考核范畴;制定双语教师壮语水平标准,加强双语教师队伍建设,保障校园壮语教学规范化开展[10]。同时,立法禁止校园内歧视、禁止使用壮语的行为,营造双语并行的教育环境,让青少年获得系统学习母语的机会,重塑壮语代际传承链条。

(三)破除职业语言壁垒,保障壮族母语权利

立法规范职业资格认证、升学就业、公务员招录等领域的语言考核标准,在壮族聚居区相关岗位招录中,增设壮语能力考核选项,给予双语人才有力政策倾斜;明确不得以汉语水平为唯一门槛限制壮族群众职业发展,破除“汉语唯一”的制度性壁垒[11]。通过法律保障壮语的社会价值,让壮族群众掌握母语不再成为发展阻碍,激发家庭与个人的壮语传承动力。

(四)完善社会应用场景,夯实语言生存土壤

以法律形式明确壮语在公共服务、政务传播、媒体宣传中的法定地位:要求地方广播电视机构固定壮语节目时段与播出比例,加大壮语科教片、主旋律影视作品译制力度;强制政务窗口、医疗、交通、金融等公共服务机构配备壮语服务人员,提供双语服务;规范标准壮语推广工作,搭建族群沟通桥梁,全方位拓展壮语使用场景,夯实其社会生存土壤[12]。

六、结论


壮语的危机,不仅是一种语言的消亡危机,更是两千万壮族人民民族文化认同、精神根脉的存续危机。现有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因缺乏强制性执行力,无法承担起壮语保护的重任,制度性保障缺失让壮语在现代化进程中步步退守,濒临消亡。

语言的多样性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核心体现,保护壮语就是保护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。借鉴国内外濒危语言保护经验,唯有强化立法刚性、完善法律执行机制,将壮语保护全面纳入法治轨道,才能构建起全方位、多层次的母语防护体系,破解壮语传承危机。这既是对壮族人民母语权利的法律保障,更是对中华文明多元文化存续的责任担当,是阻止壮语成为历史绝响的最后、最关键的举措。

参考文献

[1] 佚名. 壮语传承危机:母语之光渐黯,守护民族根脉[J]. 文化研究, 2025(12): 45-48.
[2]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.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[N]. 广西日报, 2018-05-31(001).
[3] 何宗威. 学习使用壮文 保护传承壮语——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解读[J]. 广西民族报, 2019(03): 5-6.
[4]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.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[EB/OL]. (2020-04-29)[2026-04-09]. http://jyt.gxzf.gov.cn/zfxxgk/zc/dffg/t19046888.shtml.
[5] 李金阳. 广西壮族青少年语言使用情况调查与分析[J].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, 2024(02): 132-140.
[6]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编辑部. 壮语使用情况及语言态度调查分析——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永乐村为例[J].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), 2020, 14(06): 89-94.
[7]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. 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》正式施行[EB/OL]. (2018-08-02)[2026-04-09]. https://www.gxrd.gov.cn/html/m/art161778.html.
[8] 佚名. 欧洲少数民族语言立法保护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[J]. 民族研究, 2023(05): 78-85.
[9] 广西柳州市人民政府.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[EB/OL]. (2020-10-23)[2026-04-09]. http://www.liuzhou.gov.cn/sjzt/zxzt/lszt/mztj/mztj3/202010/t20201023_2164113.shtml.
[10] 佚名. 多元语境下壮族大学生语言使用与态度研究[J]. 高教论坛, 2025(07): 112-116.
[11]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.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[EB/OL]. (2023-02-06)[2026-04-09]. https://fcgqfy.gxcourt.gov.cn/article/detail/2023/02/id/7136804.shtml.
[12] 佚名. 从“百越语系”到“西南壮语”:壮族语言的千年嬗变与当代挑战[J]. 岭南文化研究, 2026(02): 33-39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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